為進一步規(guī)范和指導生物類似藥說明書的撰寫,并提供相關技術標準,在國家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的部署下,藥審中心組織制定了《生物類似藥說明書撰寫技術指導原則》(見附件)。

根據《國家藥監(jiān)局綜合司關于印發(fā)藥品技術指導原則發(fā)布程序的通知》(藥監(jiān)綜藥管〔2020〕9號)要求,經國家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審查同意,現予發(fā)布,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。
01 重點內容
1、本指導原則適用于生物類似藥,不適用于化藥、其他生物制品及中藥。
2、生物類似藥說明書內容應基于其獲批時的使用條件(如適應癥、用法用量),根據參照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信息進行制定,為醫(yī)生和患者提供所需的科學信息,以助于做出臨床用藥決策。建議在生物類似藥說明書中納入參照藥說明書中的相關信息,并對這些信息進行適當修訂、完善,從而確保用藥安全和有效,并減少潛在用藥錯誤。
3、鑒于生物類似藥的特殊性,應在說明書中的明顯位置明確標識本品為生物類似藥。建議在說明書首頁頁眉添加生物類似藥聲明,即“類似藥商品名(XYZ 單抗)是參照藥商品名(XYZ 單抗)的生物類似藥”;
4、適應癥及用法用量應基于生物類似藥申請的情況及研究情況來制定,應與參照藥說明書相關內容語言表述一致,包括參照藥說明書中相關的使用限制信息。
02 《生物類似藥說明書撰寫技術指導原則》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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